法律硕士考试有哪些特点(4)
任哥 发表于: 2008-3-21 00:54 来源: 考研专业课
好,那么这个就是刑法题型和分值的分布问题,那么下一个问题就是刑法的命题规律和它的趋势预测。我想了解一下,大家对刑法有一定了解的人有多少?多少人听过刑法的课?有吗?……哦,那还是有的,可能是有的人还了解的不深,那么对刑法有一定了解的人呢听起来可能就比较好一些,那么其他人听起来,现在,可能信息量可能就多一些,但是你提前了解一下也有好处,那么这个刑法呀,它的命题规律呢,我们说一共是75分,那么命题规律,从2004年以后就有加难,综合性加强这样一个趋势,如果你现在如果学了这个刑法,看了一点刑法,那么你拿01,02年以前的这个考试题呢,你很容易能拿到五六十分,但是你要拿04年以后的题,你单学了一遍刑法,你答的话恐怕这75分,你能拿20分就不大容易了,所以说他这个难度呢一直是在加深,那么这个呢,也是跟法学各类考试整个的趋势是相似的,比如说司法考试,它原来叫律师考试,那么有法官考试,检察官考试,那么02年以前呢,也是很简单,02年以后呢,他因为全国统考了,所以呢难度逐年在加大,逐年在加深,那么象我们这个法律硕士的考试也是这样,所以大家就不能掉以轻心,那么他出现的一些命题的规律呢,对考生是越来越不利的,有下面几个规律:第一个就是直接考法条的题是越来越少了,那么你象02年以前,往往就考,比如说主犯应当如何处罚,教唆犯应该如何如何出罚,那么背住这个法条你就拿住这个分了,但是现在直接考法条的题几乎就没有了,尤其大家拿06年的题你来看,单项选择题、多项选择题几乎每一个题就是一个小案例,他都是用案例的形式来反映这个基本知识点的,所以它就要对你进行一个思维的转换,不能单背法条,要把法条应用到这个案例中来,那么如果你对这个发条的理解、应用没有掌握的话,这类的题就不容易答对了,第二个就是,除了考法典之外呢,司法解释也纳入了考试的内容,那么以往法律硕士考试只是考法条上的内容,司法解释的内容很少考,但是从03年以后,它把司法解释的一些内容也纳入到考试的范围之内了,这样,你对司法解释如果没有一定的了解,恐怕答题就会出错,你象05年单项选择题的14题,它就考了一个什么呢,说交通肇事罪具有哪些情形应当追究刑事责任,那么具有那些情形下面列了一个:致三人死亡负次要责任,致两人死亡负同等责任,致一人死亡负主要责任,造成财产损失无能力赔偿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,那么大家看法条的时候,包括你从书上看这个交通肇事罪的概念的时候,它主要就是说违反交通法规,然后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就构成这个罪,那么重伤、死亡、重大财产损失在法条上并没有一个具体的数额的限制,那么如果你要单单拿这个法条,你考这个题能不能答对啊?就没有办法答对了,那么这些额度的限制是在哪啊,在《关于审理交通肇事罪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》这里它就解释了,对于没有其他特殊情形的,只是一般的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人员死亡一人以上,或者重伤三人以上,或者无法补偿的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,才构成犯罪。那么你只重伤一人就不够成犯罪,轻伤就更不够成犯罪了,那么没有死人,只是重伤五六个人,那么也不构成犯罪,比如重伤3人以上,轻伤就 不构成犯罪了,再一个就是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,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,你说我有钱,我们家家资百万、千万、亿万,多少钱我都给你补上,那么可以挽回,我也不构成犯罪,那么如果我穷,我一分钱都补不起,就恐怕就构成犯罪了,那这是司法解释所做的解释,你要不掌握司法解释你答这个问题就不行了,所以对一些主要罪的司法解释尤其是什么数额较大呀、情节严重等等这一类在法条上比较模糊的字眼,它都是通过司法解释来规定的,那么这些司法解释大家就都要掌握,所以这个法律的面就要宽一些了,好,第三个就是将司法实践中的新型案例纳入出题范围,这个呢,也是比较重要的一个趋势了,那么我们知道,这个司法实践它是无限的,法律是有限的,有一些新型案例呢,可能依据传统的法律规定或法律思维就没法解决,那么你同过一般理论知识就不容易分析,可是这些新型的案例不单在司法考试中纳入,在法律硕士考试中也有一定的体现,比如象2003年单项选择题第六题就靠了这样一个题:盗窃正在使用中公路井盖的行为构成什么罪?那么这第一个选项呢就是构成盗窃罪,第二个呢,就是破坏交通设施罪,第三个呢,破坏交通工具罪,第四个呢,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,那么你要单从你自己掌握的基本知识来看的话,一看盗窃井盖当然是盗窃罪了,对不对啊?恐怕就错了,那么盗窃呢,它一般的掌握呢,这个数额较大,也就是数额必须达到500到2000以上,北京是掌握1000以上才构成盗窃罪,那么盗窃两个井盖可能就三四百块钱,可能就不够成犯罪,那么是不是就不构成犯罪呢,毕竟选项没有这个问题,那么再有一个我们就要考虑了,它强调的是在公路上正在使用的井盖,那么这个井盖盗窃以后,是不是公路就遭到破坏,而公路是公共设施,就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呢?这个恐怕呢也有一定的道理,但是最主要的是什么呢?就是说这个,公路上井盖被盗窃了以后过往的车辆很容易陷进去,那么一旦车陷进去以后呢可能就会发生人员伤亡,可能造成财产损失这样的一些情形,那么这个呢,你如果了解一下司法实践发展的趋势,你就应该知道,2003年这类的案件刚出现,很多法院把这个叫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处理,那么你一了解这个司法趋势,你就不用法理分析,你直接答就对了,所以大家对新型案例呢要及时的掌握,那么象还有一个比如入室盗窃的问题,入室盗窃但盗窃未遂按盗窃未遂定罪的案件就很少,是不是就不定罪呢,那么现在司法实践的趋势是按照非法侵入住宅罪来定罪,那你了解这个趋势你一答就对了,你就不用去分析,分析来分析去,可能还分析错了,所以这个呢,比较直观的,就是你关注一下时势,关注一下法律的发展,那么这个对你的答题是非常有利的。好,那么第四个特点呢,就是越来越注重法律的实际应用,选择题和案例题在形式上和难度上在慢慢的向司法考试靠拢,那么象刚才我所说的选择题都是以案例的形式,然后那,选择题和案例题综合的情况越来越多,一个小选择题它不是考一个知识点,考四个知识点,甚至考更多的知识点,那么这个呢,实际是司法考试的一个趋势,那么现在法硕的考试呢也在向这个方向靠拢,难度在加大,这个呢是大家要了解的。好,第五个呢,就是考察的知识层面越来越深入,简单的思维模式已经不足以应付了,那么就是说考察的知识层面越来越深入,你简单光记法条去答题应付起来就捉襟见肘了,那么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,2005年单选的13题,说甲于2003年6月合谋和乙共同诈骗了3万元钱,然后两人一人平分了一万五,这是一起,然后在发案以后,审查期间呢,甲又交代他在97年月,有一次诈骗了4000元。这是一个基本的案例,然后问的问题是:处罚甲的诈骗罪的时候应按多少进行处罚?下面的答案是:3.4万、3万、1.9万、1.5万。这里涉及到什么呀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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